黄冈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经理办公会议事与决策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落实黄冈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高总经理办公会议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保障经营层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防范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研究决策,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办公会按照民主集中、广纳贤言、总经理负责制的原则,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努力实现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管理目标。
第二章会议召集和主持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以委托副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召集主持。
第四条参加会议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等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中层干部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总经理可以视议题情况需要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2次,每月上旬和下旬择时召开。因特殊情况,总经理可以提议临时召开。每次会议议题原则上不超过5个,时间一般控制在2小时内。每个议题汇报不超过6分钟,讨论发言不超过3分钟(主要发表不同意见、补充意见,相同意见不重复发言)。
第三章会议准备
第六条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涉及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特别是重要方案、重要工作、经营计划和安排等重大的议题材料,应由提交上会议题的各部室或下属公司提前2天(临时会议除外)送达参会人员阅研。
第七条会议议题材料需情况清楚、问题分析透彻、有具体解决方案和建议,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有争议的、事先未协调好的和没有具体解决方案的议题,原则上不提交办公会讨论。
第四章议题提出及范围
第八条会议议题由各部室或下属公司提出并报分管领导审签,再由办公室汇总呈总经理决定,原则上为召开会议的前3天,超过时限上报的列为下次办公会议题。
第九条会议议题主要是公司重点工作部署、重大资金安排、重要经营决策等方面事项,一般分为三类:会商会议类、酝酿或决策类、报告通报类。具体如下: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有关要求等。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布置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
(三)通报公司董事会决议内容,研究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具体措施。
(四)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审议制定公司具体管理规章制度。
(五)研究决定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审议需要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相关方案、重大事项。
(七)研究公司经营发展中须报告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
(八)总经理认为需要总经理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和决策的其他事项。
(九)应当由公司党组会、董事会做出决策或子公司日常经营自行决策的事项,不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商议和决策。
(十)超过总经理权限、或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党组会审议的事项,不列入总经理办公会商议和决策。
第五章会议讨论及决定
第十条会议讨论。议题提出人作出汇报和说明后,按照参会部室及子公司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的顺序逐个发言,保证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讨论。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会议决定。讨论结束后,由总经理综合大家意见作出决定。
第六章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参加和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严肃对待的态度。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至少提前1小时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三条与会人员既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又要紧扣议题,言之有物,认真讨论,遵守纪律,不得有攻击性、讽刺性等语言,做到“会则有议、议而必决、决而有定、定则必行”,切实保证会议的质效。
第十四条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向外泄露。
第七章会议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行政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和下发经公司领导会签后形成的会议纪要并归档。
第十六条纪要形成决议的事项应明确落实的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完成时限,各相关责任领导、部室和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照单落实,全力完成,做到有督办、有回复、有结果,非常特殊不能完成的要专题说明和反馈。
第十七条公司行政部设立督查专员,建立台帐,全程督办督查相关业务,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行政部应将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业绩考核,与晋级、表彰等严格挂钩。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则根据实际情况需修订时,由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修改。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董事会相关决议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则从2018年4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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